部门解读|《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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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2- 09- 28 15: 38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自2009年开始,我省面向基层农村实用人才,组织开展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截至2021年底,共开展8届,累计选拔1680人,有力调动了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结合我省农民数量多、基层对人才需求量大等工作实际,齐鲁乡村之星的选拔数量还不够。《山东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扩大各级乡村之星遴选数量;2021年9月,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五个专班工作推进会议上,指出要加大齐鲁乡村之星评选力度,每年评选800-1000人。为此,经商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2021年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数量按800人规模组织实施,群众反响很好、社会效果很好。

(三)2022年是我省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第5个年头,齐鲁乡村之星选拔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有力抓手,也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品牌,有必要在制度层面进行巩固提升。

二、修订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六章、十七条,主要包括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方法和程序、待遇与政策扶持以及服务管理等内容。修订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明确选拔数量。《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每次选拔人数“不超过800人”,获选后支持期限为4年。

二是拓宽选拔范围。选拔在主要面向农业产业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范围,增强代表性。比如,增加了从事“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社会服务型人才的选拔。同时,为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群众积极性,更加注重向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人员倾斜,《管理办法》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人选数量不超过选拔人数的30%。

三是优化选拔程序。①在规范申报上,明确“入选过国家级人才计划、泰山人才工程和齐鲁乡村之星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入选齐鲁人才工程其他项目并在支持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②在组织实施上,选拔工作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农业农村厅具体组织实施,经公示和考察无异议的,征求省有关部门单位意见,不再提交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③在津贴发放上,齐鲁乡村之星在支持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省政府津贴,针对过去预算管理层级多的问题,改由省农业农村厅每年直接集中发放一次,不再由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逐级转拨至个人。④在管理机制上,健全能进能退机制,对须取消资格的,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并报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取消其资格、停止相应待遇。

四是延长施行有效期。结合本次办法修订,将有效期由2024年延长至2027年。

责任编辑: 张安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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